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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23日提醒离港旅游人士,返港时切勿携带无许可证的兰花。 发言人表示,根据《动植物(濒危物种保护)条例》,部分野生兰花如拖鞋兰等属于高度濒危植物,其买卖活动是受禁止的。 任何人违反条例规定,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两年,而有关物品也会被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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